A'famosa 打波,馬六甲城市觀光(4日3晚)

 
報 名 熱 線 : 2545 3888 / 2545 1997
  心 動 價: HKD 6180
 
 
需 於 10 月 31 日 前 完 成
     

* 香 港 至 吉 隆 坡 來 回 機 票

* 3 晚 住 宿 A'famosa Resort Hotel ( 2 人 1 房 ) 連 早 餐

* 2 場 A'famosa Golf Resort 18 洞 果 嶺 費(1場18洞果領可選其它球場)
* 一 張 嘉 年 華 入 場 券
* 馬 六 甲 城 市 觀 光
* 機 場 至 球 會 間 交 通 接 送

備 註:
# 2 人 成 行
# 未 含 球 童 、球 車、更 衣 櫃 費 用
# 所 有 航 班 均 以 報 名 時 為 准
# 公 眾 假 期 除 外 ,格 錢 如 有 更 改,恕 不 另 行 通 知
# 價 錢 不 包 括 所 有 機 場 稅 、 機 場 建 設 費 、保 安 稅 及個人 保 險
 
 

航 班 時 間 :

馬 來 西 亞 航 空

 
香 港 - 吉 隆 坡

MH 075

0915 - 1255

吉 隆 坡 - 香 港

MH 074

1845 - 2230

 

一 般 條 縠 款 及 細 則 :
  1. 以 上 費 用 不 包 括 兩 地 機 場 稅 、 機 場 建 設 費 、 保 安 稅 、 個 人 保 險 費 、 球 僮 球 車 費 、 當 地 導 遊 費 及 指 定 景 點 門 票 費 等。
  2. 以 上 費 用 已 包 括 香 港 旅 遊 業 議 會 0.3% 印 花 稅 ( 適 用 於 香 港 出 發) 。
  3. 所 有 航 班 安 排,均 以 報 名 時 作 準。
4. 所 有 優 惠 一 經 付 款 及 確 認 後,不 能 作 出 任 何 更 改 或 退 款